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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主要内容:2018年的夏天,王女士来到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咨询法律援助相关事宜,她想打官司要回已经判给前夫的女儿抚养权。2018年3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下,王女士将前夫孙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在2018年7月,琼中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孩子由王女士来抚养,孙先生每月向王女士支付抚养费600元。但事后孙先生一分钱抚养费未付,还对王女士提起了诉讼。2020年9月8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之下,孙先生和王女士最终在法院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