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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主要内容:按照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沈阳市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开始探索跨行政区划的司法审判实践。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那么,这个重点审理跨省区重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该如何拆掉部分地方存在的保护主义的藩篱,真正做到便民司法呢?让我们从巡回法庭调查审理的我国第一例虚假诉讼案讲起。 去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民告官”案件作出判决:责令勐海县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王刚美公开其所申请公开的法律依据。“民告官”胜诉了,那么,败诉的勐海县政府当初为什么不向当事人公开相关信息,原因是什么呢?来看记者在勐海县所做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