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今年的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所以设立这一教育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利益。2014年11月1日,我国还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这部法律对于开展反间谍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黄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人,计算机专业,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
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对我国党、政、军、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密码通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黄宇,看上去貌不惊人,原本是某涉密科研机构的一名普通职员。然而他却从28岁开始,向外国间谍机构出卖情报,数量之大,范围之广,涉密之深令人震惊。
黄宇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变身成为大间谍,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1997年7月,23岁的黄宇毕业后进入一家涉密科研所工作,于2004年离职。善交际、贪玩、爱慕虚荣、不守规矩,是很多同事对黄宇的印象。由于他的能力平平,加上工作态度不端正,因此5年中他换了三个部门,但业绩始终靠后。按照单位末位淘汰制的规定,黄宇将被解职。他所在的单位承担了我国相关密码的研发工作,具有高度保密性。黄宇对自己被解职心怀不满,竟然将国家机密出卖给境外间谍机关。
以手中私自留存的保密资料为筹码,黄宇与某境外间谍机关搭上了关系,2002年的一天,黄宇在网上向该间谍机构发了一段留言。很快,黄宇便收到了对方的答复:收到你给我们的留言,请于2002年6月某日到东南亚某国酒店大堂,到时候就会有人与你前来街头。黄宇如约而至,他将3份保存在优盘的有关军用保密机的电子文档拷贝给了对方。双方确定,第二天原地再见。再次见面时,对方表示黄宇提供的资料非常有价值,希望进一步合作,每月工资5000美元,还当场支付了1万美元奖金。
在 金钱的诱惑下,黄宇成了一名为境外间谍机关效力的间谍。他还表示,愿意为对方至少工作五年。此后,黄宇对外谎称自己在一家深圳公司驻四川办事处工作,每年 还要常到国外开会,以此掩护自己的间谍身份。就在第一次出卖情报三个月之后,黄宇又和境外间谍机关商定好,在香港进行第二次会面。
这一次,黄宇带去了更多更新的涉密资料,也换来了更多的金钱。
2003年1月,黄宇和对方在东南亚某国第三次见面。对方一共来了5个人,可见对黄宇的重视。他们对黄宇进行了全方位的间谍培训。在后来的几年里,黄宇以每年至少出国两次的频率,陆续将窃取的机密出卖给了境外间谍机关。
通过出卖情报,黄宇获得了大笔间谍经费。因为怕暴露巨额外汇的来源,因此每一次他都会找做地下换汇生意的刘某,把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总共大概七十多万美元。
钱 越来越多,黄宇也开始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为了笼络关系,掩盖自己的间谍行为,他还利用外国间谍机构提供的经费邀请过去的同事、亲友免费到东南亚、港澳等地 旅游、赌博。不过,每一次出游黄宇都会神神秘秘地单独行动一两天。原来,他是用旅游做幌子,而真正目的是和境外间谍机关会面。
黄宇知道自己的价值就在于不断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秘密情报,但是离职时的存货已经基本没有了。他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秘源。过去的老同事闻某,成了他的目标。
黄 宇前后三次试图策反闻某,但都遭到拒绝。不过,令人失望的是,闻某并没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这件事,而是选择了明哲保身。于是,饥不择食的黄宇又把手伸向 了自己的妻子唐某。唐某在另一家涉密单位工作,与黄宇同属一个系统,由于她是资料管理员,因此经常接触涉密材料,他提醒过妻子要把资料备份起来。
终于有一天趁妻子不在家,黄宇找到了动手的机会,复制了资料光盘。
成 功得手后,黄宇并未善罢甘休。很快,他的姐夫谭某也成为猎物。谭某与黄宇在同一单位供职,担任总工程师。他习惯将单位的资料拷贝到笔记本电脑上,带回家留 作备份,这让黄宇觊觎已久。终于,有一天谭某家中的电脑坏了,叫黄宇前来帮忙修理。黄宇趁姐夫不备,用间谍优盘偷偷拷贝了电脑里的保密文档。
在 向亲属下手后,黄宇仍不满足,他利用在原单位的关系,窃取同事电脑上的资料,向好友郑某等人打探科研所动态消息,并利用他窃取科研所内部刊物。而所有这些 材料,最后都被黄宇卖给了境外间谍机关。黄宇很清楚出卖国家机密的后果,所以情报出卖得越多,他心理压力越大,惶惶不可终日。
黄宇的间谍活动伪装得十分巧妙,不过终究会留下犯罪的蛛丝马迹。四川省和成都市国家安全机关掌握了黄宇的犯罪证据。2011年的一天,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对黄宇实施抓捕。
抓捕黄宇之后,国家安全机关立刻对他家进行搜查,结果发现了大量作案证据。护照上这些密密麻麻的海关印章,记录下了黄宇出境的详细时间与地点,其中21次都是为了与境外间谍组织见面,出卖机密并领取经费。
对于犯罪事实,黄宇供认不讳。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0条和第113条 的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 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最终,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对于这样的结果,黄宇追悔莫及。
黄宇间谍案不仅让人们看到他个人的犯罪轨迹,同时也暴露出我国一些涉密单位在保密制度、措施、思想建设等许多方面的漏洞。黄宇间谍案告破后,他原来就职的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黄宇的妻子唐某、姐夫谭某也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五年、三年有期徒刑。
黄宇为了泄私愤和满足物质上的欲望,竟然主动向外国间谍机构出卖国家机密,最终被判处死刑。黄宇愚蠢而疯狂的行为,不仅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也毁掉了一个 家庭,他的妻子、姐夫也成为罪犯,五岁的儿子将留下无法磨灭的心理阴影,可谓人间悲剧。更令人无法原谅的是,他让国家多个重要部门造成难以衡量的巨大损 失,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黄宇间谍案也再次向各个涉密单位敲响警钟,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强化保密措施,堵塞漏洞,防微杜渐,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的坚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