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洮是国家级贫困县,这里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并不算高,但近年来,每年春天有一个月,这些所谓“吃财政饭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资都会被扣掉一部分,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甘肃省临洮县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反映,每年春季有一个月发的工资,都会比其他月份工资少几百块钱。这种情况已经连续有两、三年了。
真会有这样的事吗?记者走访了几家单位的财务部门,看到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的工资单上,确实都会有一个月有一项扣款,是应发工资的10%。
那么这每年一次的扣款究竟扣的是什么钱呢?临洮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绿化费,一般5月份扣。
在另一个单位的财务部门,记者看到,这笔钱是以树苗费的名义扣的。那么,这笔钱是谁扣的呢?临洮县医院的会计说,拨过来的经费上直接写的拨入经费扣树苗款167800元钱,等于拨过来这钱就扣走了,根本没有到医院里面。临洮县一中的会计说:“因为我们工资是统发的,直接扣的应该财政上的,扣留部分他全部就留到财政上了。“
记者通过对临洮的几家单位走访调查发现,每年的4、5月份,县里所有拿财政工资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都会以绿化费或者树苗费的名义,被扣掉一个月工资的10%,平均人均400元左右。这笔钱根本就不发到各单位,而是由县财政局直接扣除。
钱扣了以后用在什么地方呢?临洮县财政局农财股长符天军说,3年一共扣了1380万元,用于全县的植树造林,他们没有截留,现在还有结余280万元。
临洮县财政局国库股长羊建萍向记者出示了2013年到2015年间扣掉的绿化费使用账目情况:“国库这儿只是拨付资金,我们资金使用是由林业局提出用款计划,我们农财股审核,最终资金按照审核的资料拨付到林业局或者是按照国库进行集中支付,项目施工单位或者是供货单位,是这样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临洮县林业局,林业局的负责人介绍了这笔绿化费的用途。临洮县林业局副局长杨烜艺说:“我们搞规划设计,按照我们的县情,按照荒山荒地的情况,每年把规划设计做出来以后,栽什么树,到哪个地方栽,按照我们的县情,按照因地制宜和适地树这个原则,把规划拿出来以后我们组织实施,苗木采购还是全部通过财政公开招标这个办法。我们完成以后通过检查验收达到设计的标准,成活率达到国家的标准,我们出验收报告,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最后我们从财政上报账的办法。”
按照财政局和林业局两位负责人的说法,2013年种的树,到2015年就已经完成了树木成活率的验收。为了进一步验证这些钱款的用途和去向,记者随机选取了之前已经验收完成的定临路行道树工程,进行实地调查。
从记者调查看来,临洮县扣的这笔绿化费确实用在了雇人植树造林上,种的树木也确实是适合当地的耐旱品种。看上去,这件事的出发点就是搞绿化,没有错,可是,县里搞绿化,为什么要去扣干部职工的工资?这工资扣得有依据吗?临洮县为什么要通过收取绿化费的方式植树?这样做是否有依据呢?
记者查阅了国家林业局的网站,原来这“绿化费”的全称应该是“义务植树绿化费”,这个费用的出处来自1982年《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办法提出,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5棵。如果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植树义务,需要缴纳绿化费。此后,一些地方纷纷制定义务植树的条例,“绿化费”的征收标准也不一样,这些都是为了督促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一个手段。
由于植树劳动量难以量化、不具操作性,与其通过补缴绿化费、罚款等强制性方法,还不如鼓励老百姓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履行植树义务,引导公民增强绿化意识,因此,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通知,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就包括了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
但是2013年10月,临洮县政府发布了《临洮县全民义务植树暂行管理办法》,其中第九条规定,全县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所需苗木费采取所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捐助每月工资10%的办法解决。既然是捐款,那就应该出于每个人自愿的原则,而实际上这笔钱都是由县财政局直接代扣,这不就变成强制了吗?这又是为什么呢?
临洮县的副县长朱殿铖告诉记者:“主要是我们2013年以前,由于成活率,干部职工自己种的时候苗木质量不保证,成活也达不到。在2013年财政部发布这个通知之后我们这个做法确实是不合乎国家的政策,但是从我们县实际情况来说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我们实实在在想把绿化搞上去,苗木的绿化率提高。”
国家虽然把绿化费取消了,但是每名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棵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取消。为了完成植树任务,有的单位干脆花钱雇佣农户帮助植树,有的单位虽然亲自参与植树了,但植树后的养护跟不上,结果树木的成活率很低,造成了年年种树不见树的局面。
县里主管林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没有征收绿化费以前,县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得不理想,所以才想出了通过代扣绿化费的方式,统一交由专业的种植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种植和后期养护,以此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越是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就更加应当鼓励全民参与到义务植树的活动中来,共同努力改变生存环境。临洮县政府原本是让全县在职的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每年自愿捐助一个月工资的10%作为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费,但是在实施上却是由财政直接扣款,自愿捐助变成了强制扣款。另外,本来这笔钱按照规定,只是苗木费,但是钱被扣了以后,直接交给了专业的种植公司进行种植和后期养护,这样一来,原本应该尽植树义务的这部分人员,全程不需参与植树过程,变成了花钱买义务,这样也就失去了义务植树本来的意义。
记者在临洮县采访发现,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每人每年要义务植树3-5棵的规定。而有部分人虽然也参加了植树活动,但是对于参加植树活动的热情并不高。
如何让义务植树从强制变成每个公民主动尽责,应该是各级政府所要想办法解决的问题,像临洮县政府强制扣发“绿化费”的做法着实有些简单和急于求成。
朱殿铖说:“我们2016年决定机关义务指数绿化活动就不再由财政代扣,由职工个人自行按照每人5棵树的要求进行绿化,最后由林业部门检查验收,保证成活率达到90%以上。”
倡导义务植树,植下的不仅仅是看得见的树木,更是希望在全体公民心里植下绿色的种子,养成这种为社会尽义务的理念,显然不能用行政手段来强制完成,更不能乱设政府收费项目,变相克扣工资。义务植树就是收绿化费、苗木费,显然于法无据,只出钱不出力的做法也有违公民义务植树的初衷。但是,我们也看到,按照现有规定,公民一年要完成3-5棵的植树义务,要尽好这份责,要把树种活,也并不是植树节挖个坑、种棵树那么简单。如何鼓励公民积极主动完成植树义务,避免出现植树流于形式主义,甚至年年种树不见树的局面,还需要有更好的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今后要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及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同时要抓紧修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制订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