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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 20160125 一波三折的扶贫贷款

焦点访谈时间:2016-01-25来源:央视网收藏本页报错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要脱贫,需要大家帮——找项目、跑销路,还有一件事特别重要:得有本钱。为了帮助农民突破制约发展的资金瓶颈,中央和地方都想 了很多办法,贴息贷款就是有效手段之一。在陕西省的洛南县,就有不少农民拿到了这样的惠农贷款。可是大家没想到,钱到手没几天,烦恼却来了。

陕西省洛南县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截至2015年底,还有8万多贫困人口,占到全县人口的约六分之一。这里地处秦岭深处,自然条件不太好,农民家里一旦家里有病人或者孩子读书、结婚等大事都容易陷入贫困。能够从信用社贷到一笔款,发展点经济作物,对他们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2015年2月,当地出台了一个扶贫政策,每户贫困户最高可以拿到不超过5万元贷款,由财政贴息两年,也就是说两年内农民是不用付利息的。在信用社的支持下,2015年5月前后,当地有2万多户贫困户申请到了这笔贷款。可是刚拿到钱两个多月,信用社就通知他们重新去签一份合同。

石坡镇李河村村民告诉记者,第一次签合同是5月份,第二次是8月份,这一次换了合同,上一次的合同就不起作用了,贷款也由无息变成了政府部分贴息。

农民认为,之前说不要利息,钱刚到两个多月,就改成有利息了,在信用社让利的情况下,贷款利率按利息千分之6.6执行。5万块钱的贷款,两年下来,就要近8000块的利息,这可是笔不小的数字,好在政府表示要贴息千分之3.3,也就是农民需要承担一半。村民们觉得政府不讲信用。

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们要撕毁原先的合同,从无息贷款改为贴息贷款呢?在石坡镇扶贫中心,洛南县石坡镇扶贫中心主任王洛皓告诉记者:“扶贫是要发展产业,有的农民没有产业可以搞,也把钱贷了,不发展产业,所以修改了原来的政策。”

原来,按照县里的解释,贷款是用于农民发展产业致富的,发下贷款后,有部分农民没有好好发展产业,甚至把钱存银行。所以感觉原来的无息贷款政策不妥当,改为了部分贴息。这是县扶贫局的说法,那么乡镇上发现了这种情况吗?王洛皓表示:“咱这儿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尽管这位干部说这个镇没有发现这种现象,但这也是县里调整政策的一个原因。在采访中,记者还听到了另外一种说法。乡镇一位工作人员说:“上面的政策调整不是咱们说了算。理由新一届领导上任变化。”

记者注意到,当地关于扶贫贴息贷款先后发放过两份文件。从发放的时间来看,第一份是2015年2月。而在2015年5月前后,当地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2015年7月下发了新的文件,原来的文件作废。新文件将扶贫贷款储备金从3000万下调为2000万,而且从无息改为了贴息,随即要求农民与信用社重新签订了有息贷款的合同。对于这种变化,基层干部也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也觉得没有道理,但是政策这样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必须执行。”

对于这样的做法,法学专家认为,这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明显冲突的。

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教授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国家的法律也好,政府的政策也好,制定了以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修改不是说不可以,这个修改第一不能违反法 律,第二要符合正当程序,还有很重要一点,就是新的制定以后,只能约束新的行为,不能对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在以前原文件背景下已经发生的合同行为重新去 进行调整这是不允许的,这就违背了法治的精神,违背了法律上的适用原则。”

贴息贷款如何设计才更合理、更有效,当然可以讨论;全部贴息,如果不是最高效的方法,当然可以调整。可合同都签好了,钱都下发了,才想起来调整,而且既没有细致地解释说明、也没有充分征求意见,群众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能没意见吗?更麻烦的是,这变故还不止这一项。

2015年12月底,到了贷款第一个季度结息的时间,按照第二次文件变更的说法,这笔贷款政府贴息千分之3.3,农民只需要承担千分之3.3。可是人到了信用社,贷款农民发现,情况似乎又变了。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打电话叫我付去,我想3厘3,几百块钱的利息,结果回来是1500(元),我想着下来付的6厘6。”

因为没有准备,突然让交千分之6.6的利息让一些原本就经济困难的农户措手不及。一户村民因为子女读书、结婚已经背了不少债务,贷款选择的又是养牛这个项目,养牛周期长,回报慢,突然增高的利息给他家又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他只能借钱还利息。不仅是他家,不少贷了款的村民也都感到很无奈。

这个政策不到一年的时间,从最早说无息,后来调整为政府补贴千分之3.3,而到实际付利率时又变成了农民要先付千分之6.6,记者到镇上的信用社了解情况。

石坡镇信用社工作人员表示:“你先付,然后到时候县上财政给你拨3.3的利息,给你减轻负担。”至于钱什么时候拨过来,他们说:“这个要等相关通知,等财政局通知,等上面通知,到时候把钱报上去。”具体时间他们说不清楚。

在乡镇的扶贫中心,记者看到了2015年7月当地第二次下发的新文件,上面的确写明了信用社按合同约定向贷款户正常收取利息,扶贫、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按年向贷款户补贴利息。

石坡镇扶贫中心主任王洛皓说,补贴利息不是按照自然年,而是贷款年。可是,随后记者发现,在文件中上关于补贴利息的时间要求并非如此,而是每年12月20日前就要启动相关贴息程序,随后将贴息资金拨付到贷款户手中。2015年12月20日早已过去,这些贴息程序到底启动了没有?王洛皓说:“这个还没有。”

那么,县里为什么迟迟不启动贴息的程序?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洛南县扶贫局的工作人员。洛南县扶贫开发局扶贫经济合作社副主任郑中文说:“这个不是(变了),2015年从9月份才开始执行3.3贴息政策,按照他原来文件规定,群众贷款期间是一个季度,那么你要给群众办贴息可能浪费时间,把2015年的集中拿到2016年进行贴息。”

按照他的说法,因为担心“浪费时间”,文件上写明的应该2015年底补贴给农民的利息就推到了2016年底。这样一变再变,政府的承诺能否真正兑现,不少人将信将疑。

政府态度一变再变,对于单纯指望这笔贷款来脱贫致富的农户,不管选择的是养牛、种植花椒,还是发展烤烟等种养殖项目,大家都有点儿底气不足。

一年以来,一个扶贫政策发生了三次变化,专家认为,这不仅对于扶贫工作的目标不利,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是极大的损害。

胡建淼认为:“如果政府公信力下降了,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不要说扶贫做不了,一切工作都做不了。政府的公信力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法治政府的基础,没有公信力的政府肯定不是法治政府,所以我们要重视公信力的建设问题。”

今天说的这件事,在发达地区看,算不上什么大钱;但是放到洛南,无论是算县里的总账,还是算农民的小账,那都不是小钱,因为那里是贫困地区,群众穷,财 政紧,出现今天这样的问题,其实也不奇怪。面对这些考验,是闭门造车,直接把包袱推给群众,还是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想办法渡难关? 观念不一样,效果就大不同。特别是眼下,扶贫进入攻坚阶段,要在精准上下工夫、见效益,这就更要求肩负使命的每一个人,把问题想得更细致、把工作干得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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