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消息(焦点访谈):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社交娱乐的一个重要方式,不仅是成年人,也包括未成年人。据《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到78%,首次触网的主要年龄段集中在6-10岁。这些孩子成长于网络环境,有的甚至还没学会认字就先学会了上网。但是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就像一把双刃剑。随着监管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不良信息越来越隐蔽,侵入的领域也是不断翻新,严重侵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近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接到北京市“扫黄打非”办转来的群众举报,某动漫平台涉嫌向用户提供含有暴力、色情、低俗内容的网络动漫产品。被举报的这家动漫平台有电脑网页端和手机APP端两个媒介端口,在同类平台中属于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大的,其中很多作品以校园为主题,以学生为主角,吸引了大量的未成年人用户。
进入该动漫平台网页版,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些涉嫌违规的作品封面,但是点击后,内容却显示已经被删除或者下架。那么网站中到底有没有违规信息?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为了规避打击,各种平台隐藏网络不良信息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其传播方式和渠道也越来越隐蔽。进一步仔细查看后,执法人员发现了异常。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郭彦涛说:“有一些动漫作品只有介绍并不能观看它的内容。但奇怪的是有很多新近留言,这些留言内容有太棒了、好看、留个门等等,当时觉得这种情况很反常,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既然不能看,为什么会有对它的评价呢?”
深入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这个动漫平台采用技术手段,以电脑网页端和手机APP端联动的方式,在网页版上一些显示下架和无法观看的内容背后,暗设了通向不良内容的隐蔽通道。
郭彦涛说:“如果用户用同一帐号登陆平台的网站以及APP,在网站里对内容无法观看的动漫产品进行订阅、收藏、评论等操作,然后,在手机端它的目录就都出来了,再点击目录就进入了第一话,就是一个分尸,把人分成好多块,再往后看就是一个裸体画面。”
网页端评论,手机端观看,经过这种隐蔽的“技术暗道”,在这个动漫平台,这种伪装下架的违规网络动漫多达22部,含有大量暴力、色情、低俗内容。
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危害巨大,对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尤其如此。清除网络不良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是全国“扫黄打非”办“护苗2021”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2021年2月5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责令该动漫平台删除全部违规作品,关停相关频道,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最高限行政处罚。
不仅仅是技术越来越高,传播渠道越来越隐蔽,不良信息侵入的领域也是不断更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除了传统的文字、视频、动漫等,近几年来,直播行业的火热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通过直播了解信息,也有很多人开始涉足直播行业当起了主播,而在这些用户与主播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青少年。
广东某地警方正在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正带着3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一个直播平台进行色情直播。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发现,这个直播平台就是以淫秽色情直播为主要内容,其中所谓的“主播”有不少都是未成年人,遍布全国多地。
案情重大,结合“护苗”专项行动,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部对该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全国多地警方联合出击,色情直播平台被捣毁,包括成人色情主播、平台运营人员在内的100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调查后警方发现,被组织和引诱参与色情直播的未成年人多达36名,年龄大多在13到15岁。
犯罪嫌疑人供认,像他这样的组织者多在社交平台上寻找未成年人添加好友,随后发小红包套近乎,引诱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最终通过打赏获利,而这些利益也多是到了组织者手里。一点小红包就可以成为诱饵,一场直播只可以拿到几十块钱,但由此带来的严重危害乃至终生的影响,这些未成年人并不真正理解和明白。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认识能力和自控能力低,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不仅是被诱骗参与色情直播,还成为各种直播盲目的打赏者。在直播的过程中,主播往往会用诱导性话语促使观众送出礼物,对于打赏金额较高的观众,主播会对其进行赞美或专门为其表演,不少的未成年人沉浸其中。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个案件,70天的时间,未成年人小刘将158万元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
此案中的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父母让他在自家开设的蔬菜批发摊位负责收钱,忙于生计,父母很少过问孩子的情况。晚上基本无事可做的他,很快被一家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一名女主播吸引,打赏、致谢、单独表演,更多打赏、多次互动后,小刘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基本每天白天收的菜款,晚上就会打赏出去,有时每晚多达两三万元,直到两个多月后被父母发现。随即,小刘父母多次联系直播平台说明情况,希望退还打赏的158万元,遭到拒绝后,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
事实上,自2019年3月,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主要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都试点上线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也就是青少年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无法打赏,观看时长、内容等也有制约,但记者随机登录多家平台发现,此种模式并没有强制性,用户可以随意选择是否使用此模式。
同时,在上网时,很多青少年用家长信息注册、观看、打赏等,平台对此也是毫无监管。此案中,未成年人小刘就是用母亲的账号看直播和打赏。此种情况下打赏的钱是否应该全额退回也成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焦点。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田雷说:“实际上网络公司应该有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因为后台数据中大数据应用非常广泛,可以看到每个用户打赏的行为,它的一些规律、时间段、金额,通过这种方式也许能发现未成年人掺杂在里面的情景。”
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小刘一家158万元。
近日,针对未成年人打赏和做主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同时明确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高青云说:“为了推动网络护苗更有成效,下一步行动重点是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督促主要互联网平台落实好青少年模式,聚焦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网络应用领域,如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网络社交平台、网络动漫等,开展专项整治,更有力地清理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在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里专门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明确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各方面不同主体在网络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预防网络沉迷和防治网络欺凌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国家正在从法律体系的角度上全面构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防火墙”。各种力量齐动员共出力,让网络空间天清气朗,我们才能护好苗、育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