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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主要内容:2015年底,一家名为“贵州省扶贫基金会”的社会慈善组织和贵州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推出了一种所谓的“‘置业补贴’公益项目”,按照约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以在未来20年内,累计从基金会获得房价50%的补贴。然而到了2018年9月,462位购房人的补贴却突然中断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几年前,因为疾病,王丽娜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只能靠打些零工养家糊口,想在城里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简直就是奢望。然而2016年8月,听说贵州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贵州省扶贫基金会联合推出了一项“置业补贴”活动时,王丽娜看到了买房的希望。
根据贵州恒福房开公司打出的广告和当地媒体的报道,这是一项慈善公益活动。只要符合“无力承担按揭压力”等条件,有意向购买恒福房开的商品房,就可以向扶贫基金会申请补贴。购房后,基金会将在20年内,逐月把总房款的一半补贴给购房人。
王丽娜告诉记者:“搞剪彩的那一天有报道,我就(网上)搜来看,有政府的官员参加这个(剪彩)活动,房开的门口到处都贴有50%的置业补贴(广告),我就觉得肯定有保障了。”
于是,王丽娜预订了恒福房开开发的一套特价现房,随后又填写了购房补贴申请表。当年9月,王丽娜的申请由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审核通过。
2016年10月20日,王丽娜收到了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发放的首笔补贴款427元。此后的近两年时间里,王丽娜的置业补贴款每个月都会足额到账。然而到了2018年9月,补贴款突然停发了。
据了解,像王丽娜这样和贵州省扶贫基金会签订“置业补贴协议”,并在恒福房开购房的共有462人。2018年9月,这462户的置业补贴全都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停发了,这让很多购房者的还贷压力陡然增加。
那么这个所谓的“置业补贴”公益项目到底是怎么回事?补贴为什么会突然停发了呢?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今年1月底,记者在盘州市见到了该活动的策划人之一,贵州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冉兴平。冉兴平告诉记者,2015年,房开公司找到了省内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双方共同商讨了一套“置业补贴”合作方案。冉兴平说:“我们换算了一下,就是捐赠房款的20%,我们有80%的资金回笼,同时这20%,它(基金会)又同意借款给我们。”
根据2015年11月26日双方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展置业补贴活动的协议》,恒福房开公司会把通过该活动所销售的房款的20%——约3600余万元捐赠给省扶贫基金会。这些所谓的捐款又将作为置业补贴的种子基金,由基金会借贷给恒福房开公司。
记者梳理了一下:首先,贵州恒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通过该活动所销售的房款的20%,约3600余万元捐赠给省扶贫基金会,基金会马上又把这笔所谓的“捐款”通过借贷的方式返还给房开公司,约定月息为每月1.25%。
这么做,基金会能获得什么好处呢?以3600万元估算,基金会每个月收到的利息为45万元,除去给购房者兑现补贴款37.5万元后,基金会还可结余7.5万元资金,以此每年积累的资金达90万元;20年后,3600余万元的本金也将收归基金会。
这种合作又会给房开公司带来什么呢?冉兴平说,主要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因为当时市场不是很好,公司积压的房子比较多。
当时,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低迷,恒福房开积压了大量的现房,公司急于回笼资金,于是采用了和贵州扶贫基金会合作的方式。这种合作,对于房开公司来说,用慈善组织的名义更具公信力,能够为企业背书,同时能让补贴政策的说法更有依据,而且,慈善机构往往能提供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鼓励公益慈善行为,我国《慈善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其当年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免予征税。
冉兴平粗略地估算了一笔账:按照当时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25%计算,3600多万元的捐款,可以享受900多万元的税前抵扣。
那么,这个所谓的公益项目到底是不是为了公益呢?从补贴发放的人群看,双方把可以申请置业补贴的人群设定得非常宽泛,包括“来黔创业的外省籍人士”“来家乡投资的企事业单位”等,范围远远超出了“扶贫”对象。贵州省扶贫基金会的宣传部长杨凯告诉记者,申请置业补贴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申请人在盘州市区没有房产,这需要出具相关证明。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申请人的资质审核并不像杨凯所说的这样严格。购房人王小富说:“当时我们拿身份证过来,他们(基金会)就给我们审核通过了,之前我(在盘州)有房子,他们也能通过。”
购房人李本江说:“这个事情基金会和房开商为了搞促销,也就是走个过程而已。”
果然,在基金会留存的申请人资料里,李本江和王小富家的申请表都是缺失的。
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宣传部长杨凯表示,他们提交的材料确实是收到过,但需要一点时间来找。
直到采访结束,杨凯一直没有找到这两份申请材料,这让人不由怀疑,这个所谓的公益项目,并非是为了帮助有困难的特殊购房者,而是掺杂了更多的商业意图。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性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基金会实际上是利用了其作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为房开商的销售活动背书,其行为和目的已经背离了公益的宗旨。
据了解,贵州省扶贫基金会没有给恒福房开公司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但是,2015年底开展置业补贴活动以后,恒福房开的商品房销量大涨。恒福房开进而提出,如果要参加置业补贴活动,房价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购房人王小富说:“房开的销售人员跟我们讲,要(参加置业补贴)活动,就是3262元一平米,不要活动就是2700元一平米。”
2016年9月12日,基金会和恒福房开再次签订合作协议,恒福房开把开展置业补贴活动的楼盘增加为两处,而基金会也新增了房开商向自己缴纳管理费和捐赠款的要求。
这么一个看似恒福房开公司、基金会和购房者三方共赢的商业模式,却在2018年9月戛然而止。
原来,恒福房开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后,约定好的利息无法按月付给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基金会也就没办法再给购房者兑现每月的补贴了,所谓的公益项目也就无法维持下去。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16年夏天,贵州省民政厅下属的社会组织管理局发现了此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后,就曾约谈省扶贫基金会的秘书长黄玲,要求立即停止和房开公司的合作。
贵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德勋说:“我们在2016年要求她整改,她给我们承诺立即停止、立即整改,但是暗地当中,她又一直都在做,然后我们又约谈了好几次,压力大了,她到2017年3月份才停。”
虽然此后贵州省基金会终止了与恒福房开公司合作售房,但是基金会和购房者约定的20年置业补贴才发放了1年多。要继续发放补贴,只能寄希望于房开公司此后的十几年内持续向基金会支付利息。然而到了2018年9月,恒福房开因为涉诉等多种问题,资金已经难以为继。
鉴于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开展“购房补贴项目”的行为违反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今年3月11日,贵州省民政厅向基金会做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目前,贵州省扶贫基金会已经将恒福房开公司起诉至法院。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多次协调下,恒福房开已直接向462户购房人补发了7个月的置业补贴。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性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尽管我们现在立法还是为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性活动留下了一定空间,但是这种空间本身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为慈善组织获得持续的发展可能性,让它有一定自我造血功能,而不是单纯靠外界输血,所以我们要善待这么一个自由空间,要善用它,但不能滥用,甚至把它变成我们(慈善组织)的主业,那时候就整个背离了我们设立一个慈善组织的初心了。”
2015年以来,广东、湖北、贵州等地均出现了所谓“公益购房补贴”模式,不少购房者因此遭遇陷阱。目前,民政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叫停此类项目。为了贯彻落实《慈善法》,今年1月1日,《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其中对慈善组织可以投资的边界中,明确了禁入的八个领域:包括直接买卖股票,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等等。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必将为我国的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