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金融很火,网上有各种各样的借贷平台,把钱投到那里,收益比银行高得多。有的甚至能达到百分之二、三十。与此同时,P2P平台倒闭,携款 跑路、涉嫌非法集资的事情也不断发生。那么,类似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性如何?怎么样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促进互联网金融 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P2P也就是互联网借贷,是最近两年出现的借贷方式,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这种借贷方式,因为操作简便,收益高,而被很多人视为不错的理财和融资方式。但是由于缺乏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一直处于无序状态,类似“跑路”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据有关机构统计,去年一年 P2P行业发生问题平台共275家,是2013年的3.54倍,而今年上半年已发生问题的平台达419家,是去年全年总数的1.52倍,监管的缺位日益制 约P2P行业健康发展,也给人们的财产带来损失。而新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就对互联网借贷做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明确提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 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及时出台这个办法,是对互联网金 融风险的有力防范,是对投资者,对金融消费者,老百姓利益的有力保障。”
除了网上信贷,《指导意见》也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类似网上支付、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等经营活动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如果说“规范市场”是《指导意见》中一个关键词的话,那么“鼓励创新”就是《指导意见》的另一个关键词。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
“联合监管”是《指导意见》中又一个值得关注的词。《指导意见》由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 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提出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 力。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这个文件一个突出的亮点是跨界扩大到了十个部委,不止于传统的一行三会作为监管机构,公安,网信部门都进来 了,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了更多手段。”
《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法律实质;同时,针对具体实务,意见也在资金托管、 信息披露、服务安全等方面,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这既是在鼓励创新,更是参与创新、引导创新,体现着政府职能部门面对新的发展要求,既积极有为、又 高度负责的态度。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定可以更加透明、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