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焦点访谈20150907 联网监测 依法追责
生态环境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环境监测数据,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它的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搞好环境监测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对做好这项工作做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
生态环境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等。要保护好环境,首先需要掌握环境变化的基本情况。而过去,这方面存在许多缺憾,因此国务院要求在环保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下,尽快建设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说起监测数据打架,人们并不陌生。从公布的事例就可以看到,同一个监测对象,往往同一个市,不同部门信息就不一,甚至环保部监测站和地方监测站 对同一对象在同一时期监测的结果也不一样。比如2012年6月,环保部监测站发布的周报称,从2011年6月到2012年6月的52周中,其中有5周珠江 段的水质为劣五类水,24周为五类水,而同期广州市环保局的检测报告称,珠江广州段水质稳定在四类水,监测结果差距较大,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监测的标准、范 围不统一、选取的数据不同造成的。除此之外,目前还存在着监测和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不但不能全面反映生态环境的状况,也使社会公众 难以认同,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为了解决目前生态环境监测中这些突出的问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按照全面布点、全国联网、科学预警、依法追责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世楫介绍:“第一条就是明确事权;第二是完善制度,统一规划,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需要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科学监测;最后一点是综合集成,测管协同,把监测结果与监管行动结合起来。”
正是按照这一原则的思路,方案确定了生态网络环境监测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 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互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 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此,方案中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办法。
这次出台的新方案,使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更方便,监测的事权和责任更明确。方案还明确规定:故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必受严惩。这些规定,都是对社会关注热点的积极回应,都为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最重要的是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