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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全社会关注。今天的空气好不好,大家抬头一看可能就会有个直观的印象,但是,空气到底有没有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有哪些成分,就得看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了。这些数据上为国家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下为普通百姓提供出行防护指南。所以,数据一定要准一定要权威。如果这个数据被人为干预,或者说被篡改就不是一件小事情了,违法者也将面临着法律的制裁。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6月16日,陕西西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行为均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到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16年2月、3月间,为了降低环境监测数据,时任西安环保局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李森、时任副站长的被告人张锋勃多次进入长安子站内,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李森还指使两名临时聘用人员被告人张楠、张肖对子站监测系统进行干扰。与此同时,时任西安市环保局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张峰同样采用上述方法对阎良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干扰。时任长安分局局长的被告人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的被告人唐世兴,分别指使、授意被告人李森、张峰实施上述行为,7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西安市两个监测站数据遭到人为干预又是如何被发现的呢?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也叫国控站,开始建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到2016年,全国已经在31个省建成143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从这些子站发送到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数据一方面通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另外一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季报和年报,经环保部审批后,向全国发布。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这些数据制定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环境管理决策。2016年3月6日,当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像平常一样复核头一天的数据信息时发现,西安市长安区的PM2.5监测数据明显低于同时间段内其他区域的数值,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虽然数据异常,但起初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怀疑数据受到了人为干预,因为影响数据偏低的原因有很多,仪器本身的故障或者局部的降雨都有可能导致数据偏低。西安市一共有13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其中有两个子站直属环保部,由环保部授权的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管理,长安站就是其中之一。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发现疑点后,第一时间通知负责运维长安站的第三方公司到现场进行排查。
运维公司在对屋顶的采样头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人为塞进管道的棉纱,当即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报告,总站将这一情况报告给环保部。环保部立刻组织专家去飞行检查,同时发现阎良子站也存在这个问题。
飞行检查是环保部近两年开始探索开展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检查模式,主要依据数据分析结果和信访举报等线索,不事先告知专家检查地点和检查内容、不事先通知被检查地方的环保部门,由部里组织有关人员直接到达国控站点开展的现场检查。正是在这次飞行检查中发现,西安市长安区和阎良区环境监测站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的采样口。监测站都装有监控探头,一个对着计算机,一个对着采样头,检查人员在调取监控时发现,监控录像早已被删除。这是什么人所为呢?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环保部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还原了被删除的监控录像,上面清晰地记录了长安站站长李森以及其他3名工作人员多次进入监测站并卸下采样头,用棉纱等对采样管路进行填充的行为。填充的棉纱相当于给采样头戴上了口罩,这会过滤掉一些颗粒物,所以PM2.5的数据瞬间会明显降低。
长安子站是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的,按照规定当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该站点从事任何活动,如果要进入,必须事先经过环保部的审批,那长安区监测站李森他们又是怎么进去的呢?
警方介绍,长安子站在2015年搬迁过一次,因为要装修站点,运维公司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站点的建设、平时装修、设备的摆放都是长安子站负责配合和保障。在此过程中,他们从装修工人手里配了一把钥匙,为下一步作案打下了基础。这两个站点的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他们是为了考评排名更好一些,取得更好的政绩。
西安地处关中盆地,北有黄土高原,南有秦岭山脉,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到了冬季特别是雾霾天严重的时候,西安在全国每月公布的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处于偏后的位置,环保部门的治理难度大,压力大。这种压力和任务层层分解,从省里到市里再到区县,每一级都有明确的指标任务。
把治污减霾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并下达给区县,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没有错,关键是监测数据指标是环境治理成效的体现,环保部门的职责是要督促监督降低污染物排放,而不是仅仅提供一个纸面上的好看数据就万事大吉。
从职责上来说,区县环境监测站只负责测量和记录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并如实上报,为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治理提供决策依据,降低数据指标并不在它的职责范围之内。但作为环保部门直接管辖下的监测站受到了来自上级的压力,时任长安区环保局长的何某和阎良区环保局长唐某不断向监测站站长施压,让他们想办法把数据降下来。在尝试过打扫监测站周边卫生、洒水,限制周边渣土车等常规的办法之后,迫于上级降低数据的压力,他们最终动起了在采样头上做文章的心思。两位环保局长间接授意、默许了这样的行为。为此,长安区、阎良区监测站的5名工作人员和长安区、阎良区两位环保局长都付出了惨痛的教训。
这件事情发生后,2016年11月,环保部将全国338个城市,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事权全部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运行和维护,从体制上切断了监测数据受到所在地行政干预的可能性。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首次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造假纳入其中;紧接着,环保部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造假行为提供了具体判定依据。2016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明确了该类案件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环境统计与监测质量管理处处长海颖表示:“去干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导致严重后果的,不但违法而且要入刑,要追究刑事责任。环境监测数据对于环境管理的决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我们一直视监测数据质量为监测的生命线,是一道底线,不可逾越的红线。”
用篡改监测数据的办法来完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任务,听起来都荒唐。难道把数据改得低一些,空气质量就好一些吗?这无异于掩耳盗铃。真实记录、及时上报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站的基本职责,而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是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是,个别环境监测站,对于该尽责的事情不作为;对于绝对不能干的事情,又是乱作为。真实、客观的环保数据,反应的是工作的结果,数据好看,说明有关部门尽责了。不想付出艰辛的努力,又想往自己脸上贴金,投机取巧地改改数据,这是典型的不作为加乱作为。以往,也曾经有些地方和单位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但对他们的处理大多没有走司法程序。此次西安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的宣判,也给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了个醒:环境保护不是走过场,口头说说而已,如果心存侥幸、利令智昏,只会害人害己。